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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二人采取的是同一个办法,以公司的名义,各暂借给振宇公司五亿块。为期三个月,利息百分之十。
借钱的理由,张陈二人撒了一个谎,说是有关部门的指示,振宇公司是相关的合作单位。
张陈二人走上了一条不归的路。
至于朱振宇的五个亿,是他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筹得,其中的两点三亿还是高利贷。
其次是分成问题。
这样的合作,投资与分成当然不能相等。
邱德铭的投资占百分之七十五,他主动要求,他的分成为百分之五十五。
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,由张陈朱三人均分。
接着,四个人又商讨了其他事宜。
说干就干,振宇公司开始物色楼盘。
眼下,很多房企运营困难,急着抛售楼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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